肖玉峰
人物简介:
肖玉峰(1969—),男,湖南临澧人,汉族,文学博士,副教授。先后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中文系、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分获汉语言文学学士、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曾在福建泉州师范学院及重庆文理学院任教,现供职于重庆三峡学院文学院。
人生真谛——道家适性人生哲学的现代阐释(全2册·精装)书籍相关信息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结合现代知识对道家之道及其人生哲学进行全新解读的学术著作,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成果, 中华书局2019年3月出版。
本书以极其清晰而又严谨的语言详细论证了一种堪称人生真谛的适性人生哲学,彻底颠覆了历来在人类本质认识上的绝大多数传统和主流观念,深刻揭示出所谓的文明 人类盲目骄狂而又执迷不悟的真实面目。
这部作品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论证科学而严谨。它贯通形上(循性而行之道)与形下(适性人生哲学),自成一套严密而宏大的理论体系。其中对于许多重大哲学问题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或是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片断试读
毋庸置疑,做人一定要首先承认人有共同永恒的本质,一个人行为的正确与否直接取决于他对人类共同本质的认同及认识程度。他越是认同并深刻认识到人的共同本质,就越能成为真正自主的人,而不会轻易为各种环境和思想所左右。反之,如果否认有恒常不变的共同本质,那就意味着做人没有一个统一的根本标准,人就成了一个谁也说不清是什么东西的怪物。否定人的共同本质者一再强调人的所谓社会属性,人是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人,殊不知,当你所在的国家要求你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政党要求你做一个合格的党员,教派要求你做一个合格的信徒,父母要求你做一个合格的子女等等之时,如果没有谁教你首先做一个合格的人,处在这样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真实的人性便难免会被撕扯得四分五裂,被扭曲成奇形怪状,这样做人便真正没有固定的本质了。因此,做人应该首先确立的是人的身份,这是立身之本,然后才是各种社会身份,这样你才能够准确判断你的社会身份是否符合人的身份。如果不符合,我们应当勇敢地批判它和改造它,而不是一味被动地接受它和适应它。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真正进步。晚清梁济所言甚是:“人既不成为人,国焉能成为国?欲使国成为稳固之国,必先使人成为良好之人。”(《敬告世人书》)
——第一章第四节
有位西方学者说:“作为个体,我们常常通过把自己和其他人进行比较来在社会中寻找我们的位置。作为一个物种,我们也通过把我们自己和其他动物进行比较来在自然界中寻找我们的位置。”笔者并不反对把人类与动物进行比较来寻找我们在自然界的位置,但我们应该抱着理性的态度和谦虚的心态来进行。然而令人十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首先就给自己定了一个高高在上的特殊位置,然后竭尽全力想通过比较来证明它。我们之所以老喜欢拿自己与其他动物进行比较,无非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比它们更加优秀、更加高贵,一直以来人类都是这样做的。老实说,人类之所以要论证自己与其他动物具有本质区别,其深藏的潜意识动机根本就不在从人与动物之区别来探求人类之本质,而只是以探求人类之本质为幌子来把人类从动物中区别出来。简而言之,我们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弄清人类的本质,而只是为了彰显人类与其他动物之区别。
——第四章第三节
道家适性人生不分高下的思想对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大有裨益,可惜世俗之人多昧于此理,总喜欢用各种人为的标准来较长论短,或妄自尊大、或妄自菲薄,致使短暂人生难得有多少心境安宁的时候。《老子》第三十三章云:“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所谓“自胜”,可以理解为不受干扰竭尽所能把自我本性发挥到极致,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而“胜人者”则仅仅表明他相比于别人更为“有力”而已。可惜世人不明此理,总是喜欢与他人争强斗胜,不胜则以己为不如人,忧嗟自卑,神消气沮;胜之则又骄矜自喜,趾高气扬。总之他一定要在某些方面胜过别人以博得大众的认同和赞扬,如此心里方得安宁。然而这种希望出众的心理本身就是庸俗肤浅的,它首先在思想境界上就已经低人一等了,因此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夫以出乎众为心者,曷常出乎众哉!因众以宁所闻,不如众技众矣。”(《庄子•在宥》)更有甚者,某些人本来在实力上就不如他人,但却还是想要“出众”,于是便使用各种阴谋诡计以击败对方,从而对人类社会的公平与和谐造成极大的破坏。与之相比,那些深味适性人生之至理的人,只管追求尽己之性,只要尽性便觉心满意足,胜人无所骄矜,不胜亦不沮丧,胜与不胜,诚无碍于心也。当然,追求适性人生者并非全无竞心,只是其竞心是与己竞,其终极目的是充分发挥自我人性,从而让自己创造出最大的人生价值。与之相比,世俗社会普遍存在的竞争则是与人竞,其终极目的往往只是为了胜过对方,因而很多时候互相竞争者并不是在争创人生价值,而是在想方设法去阻碍对方创造人生价值或是破坏对方已经创造的人生价值,这是很多个人和社会都在做的事情。显然易见,前者是在增加人类的整体利益,而后者则往往是在损害人类的整体利益。
——第五章第二节
以外物来体现自我人生价值的人往往还会对外物产生一种近乎病态的严重依赖,就像吸毒者依赖毒品一样。瘾君子毒瘾发作时如果没有毒品会感觉非常难受,痛不欲生,追求外物的人如果不能得到他所想要的东西也会同样如此……吸毒者为了得到毒品可以不顾一切,追逐外物的人也同样会为了得到功名富贵等而无所不为。只可惜,靠耍小聪明以及使用一些歪门邪道的伎俩虽然也能使人获得职位、荣誉、名声、财富等,但这些侥幸得来的外在之物只能满足他一时的虚荣心,而不会让他感受到那种发自心底的快乐,甚至他那原本就空虚无聊的心灵还会被纷至沓来的心虚、羞愧、忐忑、恐惧、忧愁、疲累等不良感觉搅扰得更加不得安宁……依靠外物而得来的快乐一定是暂时的、脆弱的、动荡的、虚假的快乐,它只会让人心不得宁、性不得适,而不可能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对于追求外物的人,哪怕得到的再多也不会给他带来满足感,因此他只有通过不断的争夺、获取和占有外物来苟延自己的病态人生。实际上,往往越是依赖于外物的人精神就越空虚,而精神越空虚就越依赖于外物,如此循环往复,其人生将永远沉沦于一个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
——第六章第二节
尽管传统宗教的神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但对于人类来说,即便真的有神存在,信仰不信神的道也依然要比信仰迷信神的宗教更为稳妥。因为传统宗教所信仰的神并非真神,而是人为幻想出来的,人不但凭想像塑造其形象,而且凭思想妄传其旨意,这样的宗教一定会给人类带来许多问题。相比之下,虽然道并不相信神,但即便神真的存在,他也一定会保佑信仰道的人。因为如果天地万物确实由神所创造,则天地万物之性必由神所赋予,性就是上帝给予万物的第一推动力,那么循性而行之道其实就是神的设计和旨意……既然如此,那么信仰道也就等于信仰神,人类循性而行其实也就是在遵循神的旨意而行动……上帝“透过大自然与自然法则向人类显现”,道家圣人又通过“法天地”而得道,这两者不就天衣无缝地联系起来了吗?有人还说:“如果天神下凡地球,他将会以柏拉图的方式说话。”确实,宗教与哲学的根本追求从本质上说其实是一回事,宗教的最高神就是哲学的最高真理道,如果真有神存在,他也无非就是一个全知全能的最伟大的“哲学家”。
——第十章第三节
人类之智慧,之文明,之文化,不分彼此,不论地域,只要是有利于全体人类共同和谐地发挥人性的,则应借鉴之,吸取之,保存之,宣扬之;反之,一切违背人性的思想和文化,则应群起而攻之,决不应以尊重宗教、习俗、传统等为由任其流行,毒害人类。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人类对某些错误思想观念的坚持已经固化,尤其是在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方面,他人稍有非议,便会引发冲突、动乱甚至是战争。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特别强调要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而不管其是否有害于人类社会,很多时候这其实是一种无奈和妥协,当然也是人类的一大悲哀。这种所谓的“尊重”,其言外之意便是:那是一群疯子,千万别去招惹他们。尽管因为有些人实在不可理喻,直接强行的批判、抗议和纠正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现实人生悲剧或社会动乱,所以有时我们会对某些明知是错误的思想观念也只能暂时表示理解并容忍,然而这决不表明那些思想观念就是正确的或是无害的,这种情形肯定也不能允许它在人类社会长期甚至是永远存在下去,因为这样它就永远都是一个问题或隐患。
——第十二章第四节
人类要想真正变得理性,那就应该具有更加高远的眼界、更加宽阔的胸怀、更加谦虚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坦率地承认,与茫茫宇宙中其他没有生命死气沉沉的星球相比,产生于地球上的生物圈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文明,在某些方面它甚至远比我们人类文明要高明得多。须知,相比于“年高德劭”的大自然,文明人类的确是非常年幼无知的,迄今为止的那段远远称不上文明的人类文明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就说:“我们人类所犯下的种种暴行给我们带来的恐怖和耻辱已经告诉我们,文明从来就不曾完全兑现过。它仅只是一种努力或一种抱负,而这种雄心勃勃的志向,始终就没有达到。”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不会狂妄无知到以一个自以为是、问题百出的低级的人类文明去破坏一个真正蕴含着丰富理性因素的更加高级的自然文明。也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虚心地接受道家的告诫,从此不再妄自尊大,而是谦虚地向大自然学习,“以天为父,以地为母”(《文子•九守》),“以天为师”(《庄子•则阳》),“以天为宗”(《庄子•天下》),并懂得“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庄子•天道》)。如果文明人类能够做到像其他动物一样真正遵循自己的本性,只要利用自己所特有的聪明才智对发挥本性的方式略作改进,我们就完全可以在摆脱残酷的丛林法则的同时还能过上远比其它动物更加幸福的适性生活,而且保证对生态环境也不会造成破坏。
——第十三章第二节
爱一定是不干涉、不妨碍的顺性之爱,如果不尊重和顺应被爱者的本性而以自己所理解的“爱”去“爱”对方,结果往往会适得其反……非常遗憾的是,儒家的“仁爱”却往往正是以自己所理解的“爱”去爱他人,其最为欠缺的恰恰就是“对所爱者的尊重和认识”。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话固然不错,然而从他人的角度来说,在不侵害别人及公共利益的大前提下,“人所不欲,勿施于人”恐怕要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加难能可贵。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康帕内拉就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而人之所愿则施于人。”可惜儒家对“人之所愿”向来是不大尊重的,因为他们的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己之所欲,强施于人。
《论语•雍也》云:“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张岱年先生认为这便是仁之本旨,是孔子给出的明确的仁之界说,并可从中看出其根本上是爱人的。然而,由于“立人”、“达人”在不同的人那里便会有各不相同的理解,因此这句话实际上并不具备一个确定性的含义,这也从而导致其中所蕴含的“爱”是有缺陷的。从儒家的角度来说,他们先确立了一个做人的完美标准,“己欲立”、“己欲达”就是自己努力去达到这一标准,这可以说是爱己;而“立人”、“达人”就是帮助别人也去达到这一标准,这可以说是爱人。可是问题在于这一标准只是儒家的标准,如果这一标准因为某些方面不符合人性而不能得到他人的认同,那“立人”、“达人”就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强迫和干涉,而被“立”、被“达”者恐怕并不会领情。因此,立人者与被立者首先必须就什么是“立人”达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否则这种一厢情愿的“仁爱”便只会引发冲突。
不幸的是,很多时候儒家恰恰就是以这种不受被爱者欢迎的方式去强行“爱”人的。儒家强调“立人”以礼,如《论语•季氏》云:“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尧曰》云:“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泰伯》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由此可以推出,儒家爱人的最佳方式就是以教育或强迫的方式让人守礼,此即所谓“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礼记•檀弓上》)。儒家打心底里认为把他们自己所制定的那一套礼义道德标准强加到每一个人的头上就是对天下苍生最大的爱,却不知他们自以为“顺人情”的礼有很多内容是不符合人性的。比如说,儒家对妇女的爱就是为她们制定出三从四德之类的妇规并让她们严格遵守,此即典型的道德之爱而非人性之爱。
如果不理解什么是真正的“爱”而随意以自己所理解的“爱”去“爱”人,结果不但不会给他人带来幸福,反而还有可能给他人带来痛苦和灾难。《吕氏春秋•安死》即云:“夫爱人者众,知爱人者寡……夫爱之而反危之。”俄国著名思想家别尔嘉耶夫也说:“暴虐渗透在恨中,也渗透在爱中。渗透于爱的暴虐则更加残忍。”试想想,鲁侯“以己养养鸟”,倏、忽给混沌凿窍,某些宗教派别消灭异教徒的肉体以拯救其灵魂,中国的“后儒以理杀人”,其中又有哪一个不是出于“爱”呢?道家批判儒家说:“爱民,害民之始也。”(《庄子•徐无鬼》)这的确不是荒唐之言。
——第十四章第三节
尽管道家有些无政府主义倾向,但也不是完全反对有一个统治者,他们只是要求统治者能够实行无为而治。他们认为,政治只能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想方设法让其治下之民都能各适其性。很可惜,历代的统治者几乎就没有人能够达到道家所要求的这种认识高度和思想境界,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争权夺利、雄霸天下、建功立业、名垂青史,至于人民能否过上适性生活则不是他们所关心的,而实际上他们甚至连适性为何物也并不明白。可以毫不过分地说,人类历史上的战争,大部分都是统治阶级或是想成为统治阶级的人为了自己的失性目的而发动的不义之战,其中真正的无辜受害者只能是普通百姓。《史记•项羽本纪》载云:“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项羽在这里倒是说了句大实话。道家对这些战争的性质是看得很清楚的,故有蜗角触蛮之讽喻,但他们也无力阻止,除了撰文揭露其罪恶性质之外,其所能做的就是决不参与,以免成为可耻的帮凶。儒家则不然,一心想建功立业名垂青史且同时也并不排斥富贵的心理注定了他们总想与统治阶级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他们的人生目标。于是对于那些不义的争权夺利之战,儒家总要不问是非地参与进去,还自以为是在拯济苍生、救民水火,却不知自己只是在助纣为虐,推波助澜。更为可笑的是,就在这样的不义之战中,儒家竟然又开始大讲忠义了,而他们所谓的忠义,往往又不过是死心塌地各为其主而已。在中国历史上,大量毫无正义可言的战争却成就了大批所谓的英雄豪杰、忠臣义士,从而将儒家某些道德观念的荒谬绝伦展现无遗。不信请看中国历史上的楚汉、三国之争,项羽、刘邦、曹操、刘备、孙权诸人,他们带领天下之人互相砍杀,却个个都是万众景仰的英雄人物,而死心塌地为其卖命的臣子们也个个都是忠臣义士。刘邦赢了,尊为真命天子,项羽输了,也依然名列“本纪”,甚至他最终兵败自刎乌江也被视作一种高尚行为,以至李清照还为之作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还有,刘邦统一天下之后,曾自立为齐王的田横不肯臣服,与五百部属全部自杀。这样的死法,无论对于他们个人还是对于人类社会都是毫无意义的,可是我们却对他们以气节相许,并因此誉之为“五百壮士”。如果这些人都是对的,难道错的反倒是那些横尸沙场的战士和流离失所的难民不成?不容否认,中国历史上之所以会一幕又一幕地反复上演一群群“忠义”之士依靠互相砍杀、涂炭生灵而成就自我人生价值的荒诞悲剧,儒家思想实在难辞其咎,因为儒家的道德观念一直都在鼓励士人在这些根本错误的事情中去追求所谓的“忠义”。
那些打天下的英雄豪杰们不管对立的双方之间是如何不共戴天、你死我活,也不管如何宣扬自己是正义之师而攻击对方为邪恶势力,他们心底里其实却是惺惺相惜的。为了政权,虽然千方百计要置对方于死地,但对方真死之后自己却一定还会流下几滴并非完全惺惺作态的伤心之泪,而且有的还要安排隆重葬礼。何以如此?因为双方都非常清楚,大家虽是敌人,但更是“同类”,否定对方也就是否定自己。然而,就在这些令人“慷慨激昂”、“回肠荡气”的英烈壮举中,真正合乎人性的是非观念却早已荡然无存。所以,如果世人都能像道家那样,对那些失性的所谓英雄豪杰和忠臣义士们多几分批判和鄙视,少几分赞颂与仰慕,人类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加安宁与和谐。
——第十四章第十节
学术批判作为一种辩论,它与社会上举办的各种辩论赛性质迥异:学术批判旨在通过辩论达成对真理的正确认识,而普通辩论赛则主要是为了通过辩论赢得比赛。学术辩论只求获得真理而不计较输赢,只要最终能够得出正确结论,输赢双方均应皆大欢喜。因为对于学术辩论,该输的输,该赢的赢,这才是最好的结局,这样双方皆成为赢家;反之,如果该赢的却输了,该输的却赢了,结果便是双方皆成为输家。辩论比赛则不然,它往往更注重在辩论技巧上争强斗胜,而对问题本身之是非却不太在乎。如果学术批判存有门户之见,那就绝对不可能是健康的学术批判,它与那些只争输赢而不重是非的普通辩论赛便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人类的所有学说都无非是为了认识道、维护道,并从而遵循道以让人类过得更加幸福。学术之争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一决高下,其本质只应看作是真理与谬误之争,或是道与非道之争,而决不应看作是什么儒家与道家之争,或是国学与西学之争。以道观之,所谓学术门派之争甚是无谓,做学术而热衷且执迷于此道者,其研究就决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
——第十四章第十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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