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新书屋 - 法理复兴之路 - 作者:张文显主编

张文显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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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16年,张文显教授发表了《法理:法理学的中心主题和共同关注》一文,这篇奠基性、原创性、旗帜性的论文犹似一震春雷,唤醒了中国法学界对中国源远流长法制文明传统中“法理”基因的共同记忆,以及对世界博大多元法制文化中“法理”资源的重新认识;又如一片星火,启迪了中国法理学界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法理学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的理论自觉总结,以及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法律实践事业的理论自主构建:正是借由“法理”这个核心概念,中国法理学实现了从“国家与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基础(一般)理论”到“法理学”,再到“法理之学”的科学化、现代化转型升级,中国的法律实践事业具有了从“中国法制”、“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再到“法理中国”的递进性、包容性理论表达;还是一声号角,集结了法理学界众多学人对法理的凝练、对法理的发现和对法理的论证,以及其他部门法律学人对“公法中的法理”、“私法中的法理”、“经济法中的法理”、“知识产权中的法理”等专题领域的法理研究,大家云集影从般的响应和志同道合般的参与使得“法理研究行动计划”自启动以来,得以迅速、有序、高效地持续展开、深入推进。 2019年,“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已然快要完成其第一个三年研究计划,作为这个三年研究计划阶段性、代表性研究成果的集中展示,本卷“法理文丛”以“法理复兴之路”为主题,主要旨在表达以下三层意旨: 第一,“法理”复兴俨然踏上征途。如果说《法理文丛》第一卷“法理复兴之端”正式开启了法理复兴的研究端绪,那么本卷“法理复兴之路”则是沿着“法理复兴之端”开辟的道路,继续法理研究的征途,本卷是在前期法理研究基础之上的推进、拓展和延伸。为此,本卷延续了第一卷开设的其中三个栏目:“法理精义”、“华夏法理”与“法理泛在”。 第二,“法理”复兴已然走出路径。本卷“法理精义”部分,旨在集中阐释、构建和深化法理概念。《迈向科学化现代化的中国法学》探讨了深化和拓展法学范畴研究的路径和方法;分析了大力推进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互相对接的客观必然性、现实必要性和方法上的可能性,探讨了法学范畴研究和法理研究互相对接的路径和方法。指出把法学范畴研究与法理研究对接起来的要义就是把“权利本位”与“法理中心”并轨,构建以权利为本位、以法理为中心的新时代中国法理学。《“法理”词义考》探究了学科意义上、形式意义上、实质意义上和法律渊源意义上的“法理”概念,分析了“法理”的实践功能。《法理之“理”的意义流变》指出“法理”之“理”具有“理由、理性和规律”这三层递进的基本意涵。《存在(理智上可辩护的)法律教义学么?》剖析了法教义学的内在理论困难,指出理智上可辩护的法学是一种以理论化的方式理解法律实践的学问,法学是法理之学。《如何理解“法理”?——法学理论角度的一个分析》对法学理论的角度,尝试对“法理”进行问题化和概念化,证立了把“法理”作为研究对象的法理学具有更为优越的理论优势。 “华夏法理”部分,旨在回溯、品评、吸纳中华传统法理精髓。《天理、国法、人情的冲突与整合》深入剖析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法律层面的法理结构,亦即“天理”、“国法”、“人情”三者之间冲突整合、折中平衡的复杂关系。《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探讨了传统中国的法观念、法秩序、法运行,以及法的理想和原理中的法理义蕴。《<唐律疏议>中的“理”考辨》梳理了“理”在唐律中的主要含义与复杂用法,《传统法典中的法理及其现代价值————以<唐律疏议>为研究中心》则分析了《唐律疏议》的法理要素。《民国时期法律学者“法理”观管窥》系统梳理了民国时期法律学者的“法理”观,认为“法理”的核心内涵应是“法律基本原理”,所有法理研究最终必须归结到对人的研究之上。 “法理泛在”部分,旨在梳理、总结、反思实践的法理意蕴。《论民法中的法理》探究了民法中法理的基本意涵、存在形态、具体内容及其实践意义。《经济法哲学:经济法的“法理”表达》提纲挈领地梳理和构建了经济法的核心法理。《人工智能权利话语批判》对流行的人工智能权利话语进行了法理层面的反思和批判。 第三,“法理”复兴仍然奋力前行。“法理研究行动计划”是一项复杂、持续的系统工程,作为“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的阶段性成果,其既是总结目前法理研究的已有代表性成果,更是为后续法理研究的持续推进、全面深化、广泛拓展凝聚共识、积蓄智慧、探寻方法、开放问题。期待即将召开的第十次“法理研究行动计划”例会“法理的概念”学术研讨会以及后续法理研究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 “法理文丛”编辑部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