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施泰因曼
人物简介:
霍尔斯特・施泰因曼
现执教子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在哥廷根大学学习商学和企业经济学之后,于1962年获克劳斯塔尔技术大学博士学位;曾赴英国和法国,1967年获教授资格;先后就职于柏林自由大学(1968年)、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1970年)、帕德伯恩学院(1973年)、达姆斯塔特技术大学(1980年)和柏林自由大学(1990年)。系“欧洲经济伦理学研究网络”执委、《经济伦理学杂志》编委、1993年成立的“德国经济伦理学研究网络”首席主席。
阿尔伯特・勒尔
商学学士,社会学学士。早年在纽伦堡大学和班贝格大学攻读企业经济学和社会学;1986年起在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从事普通企业经济学和企业管理教学。题为《企业伦理学与企业经济学》的博士论文获1992年马克斯・韦伯经济伦理学奖。系《经济伦理学:欧洲评论》杂志编委;1993年夏任美国乔治亚大学客座讲师。
企业伦理学基础书籍相关信息
- ISBN:9787806189115
- 作者:[德]勒尔·兹威克 / (德)施泰因曼 / 李兆雄
- 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1-12
- 页数:216
- 价格:15.00
- 纸张:暂无纸张
- 装帧:平装
- 开本:暂无开本
- 语言:暂无语言
- 丛书:当代经济伦理学名著译丛
- 适合人群:暂无
- TAG:暂无
- 豆瓣评分:暂无豆瓣评分
- 更新时间:2025-05-12 06:47:25
内容简介:
本书从三个颇具代表性的非伦理行为实例出发,肯定了提倡经济伦理和企业伦理的现实性和重要性。本书着重阐述了伦理学两大基本思想和原则在企业层面上的运用。首先是反思原则。只有大力提倡反思,勇于和鼓励反思,不断对企业的结构、组织、规范和准则加以重新认识,才能消除其中的阻碍因素,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其次是对话原则。对话能从程序上引导企业规范和准则的发展,能为企业规范和准则的确立提供更充分的依据,能使企业的规范和准则为更多的人所自愿接受。对话能促使对话的各方取得互谅,进而达成共识,实现企业内部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和谐,而社会和谐正是伦理学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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