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编】孙鹏
人物简介:
谭启平,男,湖北京山县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民法学》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型国家建设法治研究院院长等职务。著有《“民法人”的探索》等著作;先后主持承担多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重庆市软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教学和科研成果多次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王洪,男,四川江油市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副主任;兼任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仲裁工作建设专家组成员、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常务理事。曾先后在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TOR VERGATA)(1996年至1997年)、意大利特伦托大学(TRENTO)(2002年至2003年)做高级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做访问教授(2008年)。出版《从身份到契约》《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等学术专著、教材十一部;发表《从比较法视域论情势变更规则的适用》《要物合同的存与废——兼论我国民法典的立法抉择》《合同形式欠缺与履行治愈论》等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孙鹏,男,四川岳池县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曾于2004年至2005年在日本广岛修道大学做访问学者。出版《物权公示论——以物权变动为中心》等学术专著、教材十八部;发表“论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之效力”等学术论文六十余篇。获“重庆市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重庆市名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首届“西政名师”等荣誉和奖励,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张力,男,重庆市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比较私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曾于2007年9月至2008年10月在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做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及教研项目13项。出版《法人独立财产制研究——从历史考察到功能解析》等专著与教材七部;发表《民法转型的法源缺陷:形式化、制定法优位及其校正》《国家所有权遁入私法:路径与实质》等论文一百余篇。入选“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获得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第四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第五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等荣誉。
徐洁,男,四川江安县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基本理论及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的研究,曾参与和主持多项国家社会基金和省部级课题研究。出版《抵押权论》《担保物权功能论》《民法理论若干问题研究》等专著;曾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较具代表性的为《担保物权与时效的关联性研究》《论动产抵押物的转移与抵押权的效力》《论用益权的物权属性》《担保物权功能的重新解读》《论诚信原则在民事执行中的衡平意义》《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机关的策略》《中日公司并购制度现状研究》等。
侯国跃,男,四川广元市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重庆市建筑房地产法研究会理事、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曾主持或主研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八项。出版《中国侵权法立法建议稿及理由》《契约附随义务研究》等专著及《中国继承法立法建议及立法理由》《新中国民法典50年起草回顾与展望》《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民事诉讼业务办理规范与技能》《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等合著;发表《输血感染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求偿机制》等学术论文四十余篇;荣获“金平法学教育基金西南政法大学教学贡献奖”“西政好老师”等殊荣。
吴春燕,女,四川隆昌县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出版《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等专著,主编与参编著作近十本;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社会科学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重庆市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学和科研成果获得过重庆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励。
中国民法学书籍相关信息
内容简介:
《中国民法学(第二版)》是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配套教学教材。全书共四编、二十八章,按照科学化、体系化的民法学内容和教学计划进行结构设计。教材是在《中国民法学》第一版的基础上,结合《民法总则》及其他民法立法司法的全新规定修改、补充和完善而成。教材体系完整、简明扼要、表述规范,适于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教材及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的精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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