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升
人物简介:
王泰升
【現職】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終身特聘教授兼法律與社會中心主任
中央研究院台史所與法律所合聘研究員
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兼任教授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經歷】行政院國科會法律學門召集人(2007-2009)
台灣大學優良導師獎(2009)
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所長兼法律學院副院長(2006-2009)
哈佛大學、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早稻田大學、新加坡大學、東京大學等校訪問學者(2001、2005、2006、2007、2010)
教育部學術獎,人文及社會科學類(2005)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傑出文獻研究獎(2002)
國科會傑出研究獎(兩次,2001、2010)
台灣大學教學傑出獎(2000)
執業律師(1986-1989,1993)
【學歷】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Ph.D., 1992)、法學碩士(1990)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碩士(1988)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1982)
【著作】具有歷史思維的法學(2010)
Legal Education in Asia(合著, 2010)
臺灣檢察史(2008)
二十世紀台北律師公會會史(合著,2005)
台灣法的世紀變革(2005)
台灣法的斷裂與連續(2002)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2002)
台灣法律史概論(2001;三版,2009)
Legal Reform in Taiwan under Japanese Colonial Rule, 1895-1945(2000)
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1999)
台灣法律史的建立(1997;二版,2006)
Asian Legal Systems: Law, Society and Pluralism in East Asia(合著, 1997)
從所有與經營分離論公開發行公司法制(1989)
具有歷史思維的法學书籍相关信息
内容简介:
本書先從法學的內涵是什麼談起,強調有將歷史思維納入法學研究的必要。為此需要而存在的台灣法律史,其特色即為「因多源而多元與外來法的在地化」;而具有此等內涵的法律史長期被忽視,正反映台灣在現代型國家建構上的曲折與複雜。接著即依循「從法條到法社會」所經歷的「法律條文、法學理論、司法或行政上對個案適用法律、社會生活上的運用法律」,逐一闡述「立足於在地社會經驗的法學上批判:以『法律暴力』論為例」、「再訪岡松參太郎學說與日治前期民事法變遷:兼論「習慣立法」的生成、消逝與再現」、「日治時期的司法官僚法學:以姉齒松平之生平及研究業績為例」、「台灣人法意識的轉型:日治時期台灣法與日本法的相互融合」。再具體地以「檢察制度在台灣的發展歷程」與「論台灣法學教育的發展與省思」等兩項主題,展現將歷史思維納入法學研究的可能性。最後則以建構「從在地社會經驗出發的法學」,作為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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